中国思想史研究对象点滴议

2014-09-24     思想史研究     293

中国思想史研究对象点滴议

龚杰

 

从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思想史的研究逐渐进入了繁荣昌盛的时期。这个时期,资料荟萃、著述宏丰,新意迭出,成果斐然,特别是跨世纪的学术巨著《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的问世,更把中国思想史的研究推向了新的高潮,在海内外引起了热烈的反响,给人的启发与思考良多。笔者仅从研究对象上谈一些点滴体会。

 

给笔者印象最深的是《丛书》提出了思想史研究的新思路。这个新思路,就是对思想史的对象作了新的定位与补充,第一次把历史上不同出身、不同地位、不同职业、不同性质、不同层次、不同民族的杰出个人的思想作为思想史的对象,从而突破了以思想史为社会思潮史的这一局限,给思想史的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

 

人的思想按其类别,大致可分为个人思想群体思想和人的一般性的思想。现在思想学术界对思想史的定位纷纭,有的学者以“思想史是理论化的人类社会思想意识的发展史”,“应以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思潮为主要内容”;有的学者以思想史为“一般知识、思想和信仰的历史”,等等,但无论是这种或那种看法,却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以人的一般性的思想为对象的,因为这是当时中国“最深刻的思想”。代表了一种时代的精华,故历来倍受史家的重视而成为著述的热点。但不能以此而忽略了对个人思想和群体思想的阐扬。

 

为什么要研究个人思想,特别是杰出个人的思想?一、这是一项基础性的研究工作。所谓个人思想,主要就是“那些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自觉或不自觉地认识和掌握了该领域事物发展规律的具有敏税思想的人”的思想,只有研究他们的思想,才能“以微见著,由具体到一般地勾勒出这段历史中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总体面貌”[1]。现在看来,这种基础性的研究在若干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例如,对老子思想的研究,在已出版的许多思想史论著中,几乎无一例外地论述了老子的“道”,老子的“有无相生”、“无为而治”、“小国寡民”等等,但没有或很少论述老子的极其丰富的伦理思想。老子曾提出了伦理关系的三项原则,即以“善利万物”的原则处理物我关系;以“报怨以德”的原则处理人际关系;以“见素抱朴”的原则处理身心关系。他的“善利万物”[2]原则所包含的物“自宾”、民“自均”[3]“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4]等生态伦理思想的萌芽,被欧美汉学家和港台学者看作是古代思想和现代思想的一个契合点。

 

再如,现在,许多人都感叹做人难,处理人际关系更难。老子和孔子都是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大师,老子提出的“报怨以德”[5]、孔子提出的“以直报怨”[6]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两种不同的途径和方法,前者强调内在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后者强调外在的示范教化的作用,都反映了客观辩证法的不同侧面,给人留下了永恒的思考。又如,老子“见素抱朴”[7]的生活理念,与孔子所反对的“骄乐”(自恃尊贵的意思)、“佚游”(生活无节的意思)、“宴乐”(贪图享受的意思)[8],也是相通的。这里看到了老子思想的丰盈,看到了儒通互补的轨迹,而且也看到了个人思想研究任务的久远。

 

二、这是一项多层面的研究工作。个人思想有许多层面,姑且把它分为纵横两面。所谓横向的研究,就是对个人思想方方面面的研究。个人思想从内容上看,有轻重之分,重要的思想是构成社会思潮的基本学术因子,犹如盛开的花朵,稍逊的,即所谓“不入流”的思想,犹如花边的绿叶,而后者的研究空间很大,且又是一些学者所忽视的领域。仅就清范鄗鼎辑《广理学备考》而言,其中收录了明代80位学者的著作,除薛瑄、胡居仁、王守仁、陈献章、方孝孺、曹端、吴与弼等31人分别在不同的思想史著述中得到深浅不同的评说外,另有何乔新、罗伦、蔡清、邵宝、郑晓、汪俊、高人岱等49人没有或很少被研究者所征引。是他们的思想没有研究价值,抑或是被人遗忘了?这就需要发掘与筛选。个人思想好比是一株盛开的花,花固然可爱,叶也不可缺失,如果“不入流”的个人思想真正起到了绿叶的作用,在思想史上就应有他们的一席之地。

 

个人思想从形式上看,有显隐之分。显的思想通常表现在著作中;隐的思想往往潜藏在业绩和事功上。“如果论述一个人的思想而不联系他的业绩(包括著作),必将流于空洞的抽象;同样,如果只讲一个人的具体业绩而不结合他的思想活动,又必将成为现象的罗列。评价思想和评价业绩,两者不应偏废。”[9],这是说,个人的业绩、事功也不应被排除在思想史的研究领域之外。所以进行横向研究的目的就是兼容,尽可能地把个人思想的方方面面兼容到思想史的对象中。

 

所谓纵向的研究,就是研究个人思想的源头演变。一般来说,我们可以从其个人生活窥见其思想源头。这里所说的生活即包括个人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又包括伦理生活、宗教生活、文化生活等,只有全面地关注个人生活,才能发掘其与思想源头的内在联系。在这方面国内外已有不少学者作了有益的尝试。美国学者艾尔曼在评价日本的戴震学研究时说:戴震关于“以理杀人”的知名抗议,与戴震家乡徽州的商人妻子所面对的复杂道德困境有关。戴震是安徽休宁人,休宁原为徽州辖境。他年轻时曾随父经商,沿途看到和听到有关商人的妻子由于丈夫经常外出偶而与第三者有染,立即遭到儒家败德罪名的谴责被迫走上自杀之路的惨状,给他留下了悲愤的回忆和日后抨击理学的火种,说明他们上述知名抗议有着深刻的伦理生活背景,具有鲜活的社会意义。[10]再如,笔者在研究明代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的思想时发现,王艮讲“良知”时关注的不仅是“良知”的本体论或心理学意义,而是更为重视“良知”的生理学意义,强调“良知”主要是指人的生理、知觉本能,由此认定人的生存欲望的自然与合理,从而明确地提出了人的生存权的思想。这与明代苏北和山东沿海.沿运河一带的盐工(当时称为灶户)以及船工生活是有联系的。盐工和船工是明清时期兴起的两大劳动群体,他们的生活十分悲惨。以盐工为例,《东台县志》说他们的衣食住行有“七苦”,说他们“逃亡则丁口飘零,住业则宅器荡尽”,逃亡或守业都没有出路。所以有人作诗说:

 

白头灶户低草房,六月煎盐烈火傍,

走出门前炎日里,偷闲一刻是乘凉。[11]

 

王艮也做过七年“亭子”(盐工),深知他们生活的艰辛,人身的低贱,他提出的生存权思想既是对自己早年的生活体验,又是对盐工、船工们生存欲望的理论升华。为了维护生存权,就要重视自身的价值,学会自我保护,因此,他又提出“尊身立本”、“明哲保身”学说,“明哲保身”不是后来说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但求无过”,这是不符合古义的。《诗·大雅·丞民》讲“既明且哲,以保其身”,保身是以明白事理为前提的,不是无原则的。王艮把“明哲”解释为明白人的生存欲望是自然而合理的道理,以此为自我保护的依据。自我保护,就是维护自己的生存权。由于个人和他人生存欲望的刺激,才有思想家关于生存权的讨论。

 

一般说来,我们还可以从其个人境遇窥见其思想演变。从个人思想看,一成不变,从一而终的是少数,多数是有变化的,甚至一变再变。庄存与原是清初的汉学家,后来转型为春秋公羊学家,创建了常州学派,其思想转变的缘由很值得研究。有的学者认为其原因是庄存与的“大一统”的爱国心,而与后来龚自珍、魏源以至康有为、梁启超的公羊学在社会意义上是不同的。但只要仔细阅读庄存与和他的外孙刘逢禄两家的历史档案、家谱和手稿,特别是魏源为庄存与的《味经斋遗书》所写的序言,就会发现情况并非如此。庄存与曾任内阁大学士兼礼部侍郎,他的儿女亲家刘纶是军机处的军机大臣,庄、刘两家考取进士的有42人以上,其中有10余人进入翰林院。可是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以后,庄、刘两家开始远离政治中心北京,也正是在这个时期,庄存与转向了公羊学。他所写的公羊学论文,或明或暗地表现出对和珅贪腐势力的忧虑。所以和珅事件乃是解释庄存与转向公羊学研究的重要线索。凭借着今文经学的掩饰和孔子的褒贬传统,庄存与可以间接地表示他对当时政治的批判。[12]因此,清代的今文经学家从一开始就蕴含着改革的精神。可见,只有研究学者个人的生活、经历,才能展现其思想产生和演变的生机勃勃的,有血有肉的景象。所以进行纵向研究的目的就是贯通,贯通个人思想的源和流,使思想史的对象成为鲜活的而不是干瘪的对象。

 

三、由于个人分属于士、农、工、贾等等不同的职业集团,因此,研究个人思想也就很自然地要研究这些自觉或不自觉的,形成或未形成的群体思想,即士、农、工、贾等等的思想。如果把思想看作是一个系统,它就犹如一座塔,个人思想是塔基,群体思想是塔身,人的思想的一般是塔尖;群体思想起着承下启下的作用。

 

就群体思想与个人思想的关系来说,它可以更全面地展示个人思想。因为同一群体中不同的个人其思想是有区别的,群体思想可以反映出他们之间的相同与相异。以中国古代由知识分子为主体所构成的“士”为例,有的学者分析了春秋战国时期士的群体思想面貌。士虽有武士、文士、吏士、技艺之士、方术之士等的区别,但其境遇却是基本相同的,就是相对的流动自由。士与农民不一样,上无职,下无劳,可以自由流动。不仅在诸侯国内是如此。在国与国之间也没有什么明显的限制,许多士周游列国,几乎没有禁戒,“朝秦暮楚”就是明证。还有相对的职业自由。士可以兼农,可以从戎,可以经商。孔子的弟子子贡是经商的。白圭也是大商人。当时所谓的门客,也是士的一种职业,他们与主人的关系是独立的来去自由的。再有相对的思想自由。在当时没有不可讨论的命题,没有不可批评权威。思想自由必然带来百家争鸣。由于士的境遇相似,才有思想观点上的相同,他们都主张独立自由地思维,认为在士面前,一切客体都是认识对象,没有不可逾越的认识禁区,连国君的言行都是可以议论的,《管子·七臣七主》把国君作为认识对象分成七类进行评议,打破了对君主的盲目崇拜;对士来说在认识能力上都是平等的,士作为认识主体没有智愚之分,因为在他们看来,士无疑是中人以上的人。但由于士的理想不同,则又有价值取向上的相左。有的讲道义,子张所说的“士见危致命(注:致命不爱其身),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己矣”[13],就是指的志于道的士;有的重事功,当时的法家,纵横家表现得最为突出;有的做隐士,如《庄子·秋水》中记述的庄子、《庄子·让王》中记述的孔子弟子颜回、《孟子·滕文公下》记述的陈仲子等;有的谋私利,《战国策·秦策三》把这类士比喻为像众狗争食一样的可恶又可悲!这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士“作为知识载体的知识分子,有的沿着知识的逻辑,与其同步而进,直到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有的则比知识逻辑迂回得多,逶迤而行;另有一些人却畏惧知识逻辑的展开,固步不前”的精神世界。[14]

 

群体思想可以更集中地展示个人思想。个个思想的表现形态是不一样的,有的具有理论系统,有的则不具备,须要通过整理、概括才能在群体思想中集中地反映出来。历史上下层群众的思想多数都属于这一类型。例如,明清时期的漕运船工,这是一个颇具规模的劳动群体,其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识,但那是零乱的、片断的,只有把他们作为一个群体来研究,才能揭示其思想的深厚底蕴。

 

作为漕运船工所从事的是一项极其艰苦的职业,他们“终年受雇在船,无家可归”[15],过着风吹雨打,日晒夜露,漂泊不定的生活,再加之明代漕运“漕政日弛”,百弊丛生,各级漕运官吏贪污中饱,致使船工的生计难以维系。明穆宗(1567-1572)时,有人指出:“人知军运之苦,不知民运尤苦也。船户之求索,运军之欺凌,洪闸之守候,入京入仓,厥敝百出。嘉靖初,民运尚有保全之家,十年后无不破矣。”[16]面对如此恶劣的生活质量,在广大船工中逐渐形成了强烈的求生的意识。当求生的愿望难以成为现实时,他们就可能转向彼岸世界,从某种宗教中寻求精神上的慰籍。

 

船工所从事的是一项需要协作的职业,一艘漕船载粮四百至七八百石(每石一百二十斤),没有集体的努力,是无法对抗变化莫测的自然界,闯过钱塘江、太湖、长江、洪泽湖以及运河上的关闸险阻,顺利完成数千里的漕运任务的;对于每个受雇的船工来说,上船以后,如果没有彼此间的互相帮助,其生存的机率将大大降低。这样,就在他们中逐渐形成了“有患相救”的意识。随着这种意识的发展,他们就可能酝酿建立某种组织以作依靠之所。

 

船工所从事的是一项具有风险的职业,漕运是有限期的,明代各朝对漕运的限期不一。例如,“神宗初,定十月开仓,十一月兑竣,大县限船到十日,小县五日。十二月开帮,二月过准,三月过洪入闸。”[17]“违限者,运官降罚”,自然要殃及船工。同时,走私、贩私、空船夹带,都是性命悠关的事,一旦事情败露,不但要想方设法地去禳灾祈福,而且要有代人受过的勇气。这种原始的宗教意识与豪侠意识的结合,具有很强的思想吸引力和凝聚力[18]

 

正是漕运船工们的心理、信仰、意识等促进了晚明民间宗教的形成,并通民间宗教的整合而成为其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说,思想史的对象是个人思想、群体思想与人的一般性的思想这三者的有机统一,概括地说,思想史的对象,就是人的思想。这样,才能与哲学史相互区别,避免把思想史看作是广义的哲学史的误解;才能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克服把思想史写成“不食人间烟火”的纯观念史的弊端。

 

 

注释

[1][9]《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序》

[2]《老子·八章》

[3]《老子·三十二章》

[4]《老子·六十四章》

[5]《老子·六十三章》

[6]《论语·宪问》

[7]《老子·十九章》

[8]《论语·季氏》

[10] 转引自吉田纯《<阅微草堂笔记>小论》,见《中国文化史的新方向:一些有待讨论的意见》

[11]《东台县志》卷十八“盐法”,见《中国方志丛书》,台湾成文出版社据清嘉庆十五年本刊印

[12] 艾尔曼:《中国文化史的新方向:一些有待讨论的意见》

[13]《论语·子张》

[14] 详见刘泽华主编《士人与社会(先秦卷)》

[15]《江苏海运全案》卷一

[16]《明史·食货志三》

[17]同上

[18]参见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256至269页

 

( 本文作者:龚杰  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