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广学:《说文解字》与我童年生活的世界(上)

2026-05-14     思想史研究     10

以本篇今校订的旧文献给南京大学中国思想家研究中心已故古文字学家洪家义教授和古天文学家卢央教授。


蒋广学丙午年三月



我是哲学专业的学者,但作为终生从事学术书刊的编辑,其思想总是跟着不同的作者走进他们的学科。特别是那些以通俗的语言表示其博大而精深的学术天地的学者,经常把我引进那陌生而神奇的精神世界,让我流连忘返,自然,在那里也会留下我扬帆游弋的涟漪。《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中虽无《许慎评传》,但有戴震、段玉裁等文字学大家的评传,更何况,几乎每一部书稿,在解释其传主所使用的基本概念时,无不求助于《说文解字》。而我作为专职从事审读稿件者不得不阅读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在其开始,我们中心的每位同事,都得到了安子介先生的《劈文切字集》,该书将《说文》540个部首,根据其与“初民生涯”的密切程度分为12大类进行讲解,彰显出一幅五彩缤纷的初民生涯图。在安先生的启发下,我在《说文解字》这座巍峨的博物馆里,竟然看到自己童年的生活画图。大约在1998年中文系语言教研组郭熙主任请我给研究生开门《汉字与文化哲学》的讲座,我借机讲解了《汉字——中国古代社会的理念王国》。听课的只有七、八个学生,每讲也只有一、两页纸的大纲,有些特色的内容经发挥、整理为《<说文解字>与我童年生活的世界》。


这组小文于2000年写成,2004年被收进徐雁教授主编的《松叶文丛》的《神会庐四书》中,无论是写作或出版时间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该书早已绝版。虽然我多次起念,增添一些内容,以增修本争取再版,但那是不可能的事了。2020520日,即《神会庐四书》出版16年之后有一篇《书中四季》发表在《南京大学报》校庆版上,给了我很大的荣誉。该评论说:本书“最有学术价值的是他从文化史、思想史、文字史等角度对《说文解字》所作的新的解释。或许,专业的文字学家认为他是野狐禅,但专业的文字学家往往又不具备蒋氏的哲学功底、农村生活积累与才气横溢的文笔。不可否认,蒋氏研究汉字有太多的想象成分,但这种想象很有诗意。”我所叙述的世界已经远离了我们,我也终将回到那里,今作点滴的修订,均用红字体,除重写前言和列出目录便读外,总体保留原貌,雁过留声而已。文中所使用小篆体字,要感谢智能工具AI新给予我的便利。


蒋广学2026513



养猪:殷实之“家”的基本标志


养两口猪是爷爷奶奶的梦想。


大概是在“土改”后不久,我家以赊账的形式抓了两只猪苗,等猪养大卖得钱后再连本带利一起还上。就是那年秋天我失学了,每天赶着两只小猪崽到豆茬地里放养。风扫落叶,鸿雁搬家。只有我同两个小小的生灵陪伴着大片、大片的荒草,心里说不出来的凄凉。不过,豆茬地下了的豆虫却很多,小猪的嘴不会儿就掘出一个,没有一个月,它们就吃得满身是油,我心里总算长出了快意。但是好景不长,随着一块块的豆茬地耕耙后种上了小麦,猪就得圈在家里喂养了。猪的食量一天天的增大,没有两个月简直大得吓人。那时的人同样是吃糠咽菜,有猪吃的,就没有人吃的。所以,没有等到年关,就卖了出去。据爷爷说,卖的钱,刚刚够还赊猪崽的债。为这事,爷爷奶奶难过了好几天。而我本人也没有因为重新回到了学校而感到兴奋。在此之后,爷爷经常做养猪的梦,但直到他1963年去世,这个梦想仍未实现,最终在包产到户后由我叔父实现了。


我问叔父:养猪对农家为什么这样重要?婶婶抢着回答说:“连十岁的丫头都会唱:‘鸡是小银行,猪是化肥厂,狗看家,猫护仓, 一本万利喂山羊。'”这时,我才明白:家有猪圈,是数千年农业社会中“小康之家”的基本标志。爷爷之所以为此梦绕魂牵,是因为家里有了猪才能富庶起来。《说文》说“家,居也。从宀,豭省声。”道理就在这儿吧。“豭声”之豭,为公猪,养公猪而不骗留作种猪者,当该是相当的大户,《字汇 ·宀部》:“大夫之邑曰家”,即为此意。然而,由于农业的发展,较小的农户经济上也可以独立,所以“骗豭为豕”,作为家之标志。徐中舒主编的《汉语大字典》在释“家”时按曰:“甲骨文金文多作(牡豕,即豭)在宀下之形,后省去牡器变为豕。”养猪,殷实小康农户之标志也。《说文》对家的解释勾起了我童年的梦。其实,非我一家之梦,乃数干年中国农民之梦也。


我由此想到桂馥的《说文解字义证》对家的“义证”是多么离题:“《玉篇》:家,人所居,通曰家。《释宫》:牖户之间谓之宸,其内谓之家。郭云:今人称家义出于此。”这种解释,有“屋中藏娇”之意:宸就是屏风,屏风后藏着佳人才是家,此解简直叫我难以忍受。


当然,在古代文献中,也有深俘我心的“用法”,即“家”被借用为“稼”。徐编《汉语大字典》引:《管子 ·侈靡》:“请问诸侯化 (),币也。币也者,家也。家也者,以因人之所重而行之。”郭沫若等集校:“沫若案:‘请问诸侯之化'为句,下‘币也'乃答辞,‘家'读为稼。《广韵》:‘稼,家同。'注:‘稼,家事也。'古者钱币多取耕具形……”以家为中心,将豕与农耕、与货币(即交换活动) 联结在一起,真是一幅农业社会殷实人家自给自足且有少量交换活动的生活写照,哪一户劳动人家不为此朝思暮想呢?顺便说 一个故事,汉景帝刘启在立刘彻(即气吞山河的汉武帝)为太子之前,彻的初名叫豕。将自己的爱子叫小猪崽子,可见已经做了五代皇帝的刘汉之家,仍留着农家文化的因子。


如果说,小时候养猪只是我与爷爷奶奶无法实现的梦的话, 那么,鸡与狗却是我现实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说文》对它们的解释颇为得体。“鷄,知时畜也。”那时,乡村里没有人家有“时钟”,就听“知时”的鸡,叫了两遍后就起身干活去了;奶奶也就在这个时候叫醒我准备上学。而《说文》对狗的解释给人神圣感,因为它竟抬出了孔子:“孔子曰:狗,叩也。叩气吠以守。”其实,我想:大概因为“典”出自于孔子,此解才突出了“看家狗”的形象。


那种狗面目特别可憎:啃了主人家几根肉骨头,就忠实地守护着富人家的大门,别说乞丐无法靠近,就连给富人家打短工的人,常常被它们咬上几口。而我们自家养的狗可爱极了。每次放学回家,它要迎得很远:欢跳着、欢叫着,摇动着系在它脖子上的小铃铛, 一直将你迎到家;等你停下来,还要再亲热一番。所以,“狗,童之友”,应为一解。不过,在长期的农业社会中,孔子之说被奉为经典,也表明农家必须用狗来防盗。《老子》说:“鸡犬之声相闻。”晨有鸡鸣,夜有狗吠,鸡与狗作为“家”的不可或缺之因素,久矣。



:从“族亲”走进“乡情”的桥梁


对于鄉()字,杨宽先生根据甲骨文“两人对坐而食”的字形作了十分精彩的解释。这一解释,已被徐中舒主编的《汉语大字典》引用:杨宽《古史新探》:“盘,‘鄉'和‘嚮’原本是一个字, ……整个字像两人相向对坐,共食一箪的情况。其本义应为乡人共食。”此解比起《说文》“国离邑(如言离宫别馆), 民所封乡也。啬夫别治,从巷皀声,封圻之内六乡,六乡治之”, 意义更古老。将  形变为  形,意义产生了变化。《说文》释 “鄉”重在“治”,而从字源学上看,其“鄉”从“俗”。即使是乡野之“啬夫”,不能没有把酒对歌之时。《仪礼· 乡饮酒礼第四》和《仪礼· 乡射礼第五》所记的种种礼仪中,仅奏乐仪就有 “升歌”、“笙奏”、“歌”、“合乐”、“无算乐”等。这些礼仪当保留了中华远祖的习俗。至于《仪礼·乡射礼》所载“笙入,立于縣中,西面。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窠》、《采蘩》、《采苹》”,其篇名,更是出自《诗经·国风》。中国古有采风之说,而《诗经》中的《国风》部分,有不少的诗篇是反映乡野啬夫生活的。从那“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等等,它把一代又一代的中国青年男女送进了精神的乐园,赐给他们饮不尽的美酒,享不完的欢乐啊。没有穷乡僻壤的啬夫之乐,就没有中国文化。


啬夫有多种解释,或可理解为乡间最基层的“官员”(畯,农夫),或可理解为农民(萌,田民)是也。既然啬夫对饮、对射之乐的种子,早就播种在中华远祖的习俗之中,那么乡饮、乡射之风必渐因民情之富而愈行愈盛。我的童年,正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之际,广大农民因土地改革分得田地而走上了新的生活,乡饮、乡射获得了新的形式和内容。沛县作为全国著名的武术之乡,每至秋后,几乎人人练武,乡乡设台比武打擂。 我的父亲和我的弟弟,都学过武术。而我自幼身体孱弱,因而与武术无缘;但每逢春节,必排演各种文艺节目,从初一到十五,演遍全乡各村。而这便给我提供了尽情发挥表演才能的舞台。我记得从我上小学开始到人民公社化运动毁坏了老百姓基本生活前的近十年间,每到寒假,我都参加返乡学生组成的文艺队,从说 “快板”开始,直到演各种歌剧和唱河南梆子、徐州柳琴,我逐步成了文艺队的主角。而在排练、上演的整个过程之中,没有人再把我当作“外姓”的“野种”加以歧视和欺凌。相反,每当我表演到动情之处,都会得到片片的喝彩和阵阵的掌声。直至我读了大学,每次回家,乡亲们都远远地迎来,热情地招呼道:“广学回来了,今年再给我们演一出吧。”这就是“乡”。


《说文》在解释“乡”字时重“治”而不知“俗”;而在现实生活中,乡情与族亲之间有着一定的界限。段玉裁在注疏《说文》“六乡治之”时对《周礼》的文字照搬不误:“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此解言治, 是;言俗,非也:乡情并非垒加族亲而成。


据我所经历的事实看,作为乡村最为基层的群落,或称村 ()、称庄(‌),或称寨。在每村、每庄、每寨中,除了有一、两大姓人家外,还杂居着许多小姓人家。像生我养我之阚庄就是如此。这个小村庄,是赵家大户马坡村的“子孙村”,如我在《源头情汩汩》里所形容的那样,阚庄是微山湖下眼角的一粒眼屎吧吧(注:原错为汩汩,今改正),贫瘠而凋敝。此村虽名“阚庄”,但姓阚的只有两户,比我们姓蒋的多一户。全村农户十之八九姓赵,与马坡村的赵家连为一体。我家则是祖父只身一人逃荒至此做长工而落户的。蒋家人丁不旺,直到现在,只有我叔父一家数口人住在本村。真可谓四代“孤门独户”了。大户人家讲宗论族。《说文》:“宗,尊祖庙也,从心,从示。”此字可作“同一祖先的家族”解:《尔雅 ·释亲》:“父之党为宗族。”而对于族,《说文》解释为“矢锋也,束之族族也。从,从矢”。这表明,“宗”、“族”就是在同一个祖旗下,一束束的利矢,读来让人不寒而栗。事实也是这样,在没有利害冲突的时候,蒋姓与赵姓还可以“和平相处”;而一旦有了利害冲突,赵家的人就会团结在一起,让你胆战心惊。我在孩提时并不懂得这道理,同一个姓赵的小孩打架就是引来一窝蜂,有时会把你打得鼻青脸肿。据我叔父说:欺负小姓的事现在还有,只是隐蔽了一些。看来,乡情绝不是宗族之亲垒加之结果。


人类的发展是一个逐步地从血缘关系中解放出来的过程。其第一步就是超越族亲而进入乡情之境。这里没有利害而只有友情,没有尊卑而只有平等。什么是冲破宗族之亲的界限而走向乡情之爱的推动力量呢?()、乐、乐。《集韵 ·铎韵》: “乐,娱也。”《诗 · 小雅 ·常棣》:“兄弟既具,和乐且孺。”“宜尔室家,乐尔妻孥。”此族内之乐也;必须越过这一界限。孔子《论语 ·学而》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就冲破了家族界限了。


《说文》无“乐”、“悦”字,(今注:《说文·乐部》明确收录了“乐”字‌,释为:“‌五声八音总名。象鼓鞞,木其虡也。‌”‌‌,意为乐器。但说它未收进乐字,有误)以“说”通“悦”。《说文》释“说”曰:“说,释也。从言,兑。”段玉裁注:“说,释者,开解之意,故为喜悦。”此解倒可以与“乡”为两人对坐而饮相对应。 幺、幺、白、木,此四个构件组成的“樂”,表明两人操着丝竹对唱,与“乡”字两人对饮,有异曲同工之妙。“樂”发展到后来,则金石丝竹,与天地之音相和也。《史记 ·乐书》云:“地气上升,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雷,动之以四时,炫之以日月,而百物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 又云:“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必发诸声音,形于动静,人道也。”能够“和”天地与“道”人情的那种力量,还不能冲破宗族之小亲而进入乡情之爱的境界吗?对饮、对歌的乡亲们,我真诚地爱着你们啊!                         

20008 



卑贱的双手与伟大的人


许慎在《说文· 叙》排列了540部之后说道:“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重一千一百六十三,解说凡十三万三千四百四十一字。其建首也,立一为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条牵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申之,以究万原;毕终于亥,知化穷冥。”读此段文字,每每为许氏横贯千方万类之学识、纵穿深幽玄冥之神力所倾倒。然而再读下去,就觉得他这位老先生简直像我身为长工、出身卑微的祖父那样, 一定要抬出地位显赫的祖宗来给自己壮胆争势。爷爷说我们蒋家为周公之后;而许慎说得更远:“曾曾小子,祖自炎神。”而将炎帝与周公相比,周公制礼作乐,可称中华文明之祖;而炎帝乃神农氏也,只是个种田的农人,有什么可以炫耀的呀!


其实,许重叔因有《说文》 一书而比他的任何一位高祖都伟大。别说他的先人,就是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先人,都没有什么特别是伟大之处。《老子》说:“天大,地大,人亦大。”这个“人亦大”被王弼改为“王亦大”。那么这个“王”用以“贯三(天、 地、人)”的“I”又是什么呢?原来只是两只“十二分下贱”的手而已。


人之所以能够生存,首先因为长着一张嘴,所以《说文》所列第一个“近取诸身”的部首便是口:“口,人所以言、食也。”光能吃东西还不算人,双足立地方为人,所以,继口之后是与足相关的诸部,其中,以“走”为先,而齿、舌相列其间,直至有“言”,总算真正有了“人类”了。在540个部首中,多数是“近取诸身”的;而以手为部首和含手的部首更是“重中之重”,竟多达30多个; 除外还有部首字又、寸、爪、廾(gǒng),以及别的部首字中也有含手的字,如 “菐”。菐者,双手奉丵” 。 而“丵”,即为野草也(今注:因原排出的字为“美”,错的离奇 ,故订正时添加了数字); 同时,菐字也可以解释为在荒野中蓐草的人,后演变为“僕”。此僕可理解为天地之仆也。因而在开天辟地之时,我们的祖先没有什么伟大,只是奉天的(注:今加补)“仆”。那时,手与足已有了明确的分工,但两手尚无明确的分工,所以“菐”之后部的几个首字,都是双手字:,两手捧物; 攀(“𠬜”),两手攀引也;共,二十双手同也;异,两手分也;舁,共举也; 臼,叉手也。随着这几种动作的发展,在此之后,总算产生了一 种劳动形式:農。


在《说文》中,农字農,属于“晨()”部。“農()”者, “早昧爽也,从臼从辰。辰,时也。辰亦声。”所谓“昧爽”者,谓夜将旦,鸡鸣之时也。桂馥《说文解字义证》按:“臼亦手也,早昧爽,即丑也。辰,时也者。本书辰,民农时也。”既然晨为农时,所以被排在晨部内。《说文》释“農”为“耕人也,从晨。”耕人在初始阶段怎样耕地呢?秘密在“辰”字上。《说文》释辰为“震”: “三月,阳气动,雷电振,民农时也,物皆生。”这是将一日之晨释为一岁之春,实有些牵强附会。郭沫若、杨树达根据甲骨文对此字有新的解释。郭氏在《甲骨文字研究》中说:“辰与蜃在古当系一字。蜃字从虫,例当后起。”“辰实古之耕器,其作贝壳形者, 盖蜃器。 ……附以提手,字盖象形,更加以手形若足形者,则示操作之意。”“辰本耕器,故农、辱、蓐、耨诸字皆从辰。”杨树达亦持此见。《说文》释“辱”云:“辱,耻也。从寸,在辰下。失耕时,于封疆上戮之也。”对此解释,杨氏愤愤不平。他在《积微居小学述林》中说:“字形中绝不见失时之意也……辱字从辰从寸,寸谓手,盖上古之世,尚无金铁,故手持磨锐之蜃以芸除秽草,所谓耨也。”(以上见徐中舒主编《汉字大字典》)


说到这儿,本可以暂时打一个结:我们的老祖宗,是靠着一双十二分卑贱的手从事农业生产而把天地人三者连在一起。但 为了把意义说得完整些,有必要进一步解释一下紧跟在晨部后边的爨部中的两个字:爨、衅。前者谓烧火做饭:“爨(cuàn),齊謂之炊爨。𦥑象持甑,冂为竈口,廾推林內火。凡爨之屬皆从爨。”(今注:原引文有错字,故用新句)后者为血祭。《易林 ·革》:“袄社衅鼓,以除民疾。”噢,人们用双手从事农业生产一是为了喂饱自己的肚皮,二是为了祭神除疾也,其目的是多么现实和简单啊。


然而,农业生产活动是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的生态系统。 其中天时起着重要的作用。所谓“先时而种则失之太早而不生,后时而艺则失之太晚而不成”。这样,人就得拿出一只手,帮助 “心”来记时,这只手就是(),即右手,“右手持中”便为 “史”,有了“史”便有“事”,史、事与“时”同韵,说明最古的史官乃是“时”官。在“又”字部中,有几个关键的字:父、尹、度。父权与据法度而“握事”的官(王侯伯子南)一起产生,故从右者,尊;而从“左”者,乃卑:“贱也,执事者。”左右手的分工,标志着阶级社会的产生,文明社会从此开始。所谓“握事者”,所谓尊贵者,都是十二分卑贱的双手务农人的后代而已。


在我从《说文》中理清楚双手造人的同时,也对我祖父所讲的“蒋为侯门”的说法进行了一番考证。而考证的结果同样令人失望。《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凡、蒋、邢、茅、胙、祭,周公 之胤。”这大概是蒋侯之来历。那么周公的这一支子孙为什么会姓蒋呢?原因非他,是因为他们被封在长满了蒋草的地方。蒋草又为何物呢?《说文》云:“雕胡,一名蒋。”而雕胡,乃孤之米也。而孤就是咱们今天所称之为“茭白”的东西。《本草纲目 ·草部 ·孤》:“江南人称孤茭,以其根为结也……()颂曰:‘孤根,江湖陂泽中皆有之。……春末生白茅如笋,即孤菜也,又谓 之茭白’。”什么“蒋为侯门”,乃是在水塘边靠双手采孤笋、孤米而食的劳人而已。


这样,我们就可以进入本文的主题了。人们不必拿自己的祖宗来为自己壮胆争势,能否取得被世人关注的成果全靠我们自己;而我们自己能否创造出辉煌的成果,又全凭两只十二分卑贱的手,一手握事,一手执事,用自己的血汗汇成一条通向大海的河,从而扬起你的风帆向人类的未来驶走。这就是“農”字 给我们的启示。


20008



人:由“象臂胫之形”到“双足立地”


籀文,《说文》将人训为“象臂胫之形”,即立地者为足, 而悬空者,乃臂也,然而,不知何时,人们将“象臂胫之形” 改为双足立地之形:这一改,便加重了双足对于“人”的意义。而事实上,我们的祖先,早就把表示握事、执事即改造、建设世界的关键字,多交给了手及与手相关的部首;而把做人即完善自身德行的关键字,多交给了足、止及其相关部首。


对此看法,或立即有人提出反驳:建设之“建”字、改造之 “造”字, 一个从“交”:“长行也。”一个从“辶()”:“乍行乍止也。”所以建、造二字均应与足、止有关,你怎么能说“把表示握事、执事即改造、建设世界的关键字,交给了手及与手相关的部首”呢?是,是。不过,请容我做进一步的解释。何者为建? 《说文》云:“立朝律也。从聿从。”建乃为人的行为立规矩是 也。至于“造”,《说文》曰:“就也。从是,告声。谭长说造,上士 也。”段注:“《王制》: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 司徒。曰造士。”所以,“造”最初不用于造物,而用于造人。


当然,话不能说得十分绝对,而只能大体上说:表示才能的关键字多从手,表示德行的关键字多从足。此问题之所以引起我的特别关注,与儿时的家教有关。在孩子学走路的时候,家长总是手把着手,怕孩子摔倒; 一旦能够自由行走了,家长就要给他们上规矩:立要正,行要直,要走在正道上,一步一个脚印。如果你不能按此要求做,比如走路前踢后跳,左摇右摆, 一走三晃荡, 或者跑到庄稼地里兜圈子,你定要遭到一顿臭骂。由于我自幼丧母,老人们在开始时对我十二分的放纵。久而久之,就落了个调皮捣蛋的坏毛病:专干破坏走路规矩的事。结果奶奶恼了。她说: “连走路都没有一个‘正行’,以后咋能做个好人。”为走路的事,我竟被她罚过跪:“让你的腿脚吃点苦,今后就知道老实了。”


把腿脚与人的品行联在一起,这是奶奶教给我的哲学。而待我学习了《说文》的足、止及其相关的部首后,顿时发现奶奶虽为农妇,但她却懂得《说文》中最为精深的学问:才与手近,德与足联。


我们的祖先可能在很早的时候就是注重到心与手、身与足的联系。所谓“心灵手巧”、“脚踏实地”,就是两个极好的例子。关于才与手的联系,可以从“才”字最终被放入“手”部得到印证。在许慎著《说文》的时候,“才”还是放在“木”字部后的一个独立的部首,故释才曰:“州木之初也,从I 上贯一,将生枝叶也。 一,地也。”而现代人徐中舒主编的《汉语大字典》,干脆把“才”列入“手”部。他们这样做,不仅因为在形体上“才” 与“提手”十分相近,最重要的是古人早就把才视为有握事掌政之能的人。《礼记 ·文王世子》:“必取贤敛才焉。”《列子·仲  尼》:“东里多才。”张湛注:“有治能而参国政者。”看来,将 “才”列入“手”部是沿祖先思路向前推演的必然结果。


至于身与足的联系,可从“豆”和“立”两个字的关系中揭示其秘密。豆,非今日我们所指的磨豆浆之豆,而是一种足身相连而立的礼器:“豆,古食肉器也,从口,象形。”关于,段注《说文》训为“位也,从大在一之上"。段注云:“豆,各本作住,今正。人部曰:豆者立也, 与此为互训。”这表明,人是借着礼器“豆”的样子来造“立”这个字的。饶炯《部首订》:“立者,两足着地,无所偏倚,义与行对。”这样造“立”字的用意是求姿势端正。《礼记 · 曲礼上》说:“立必正方,不倾聽(听)。”立不仅外表的姿势要正,心更要正:“正,是也。从一。一以止。”而“是”,乃“直也。从日、正。”段注:“以日为正则曰是。从日、正,会意。天下之物莫正于日也。”看来,两脚着地,就是要磨炼自己诚实的品性,让你做个正直的人。


人不仅要站得直,更要行而有道。行:甲骨文为交叉道口形 。其意在《尔雅 ·释宫》中存:“行,道也。”后来字形有变化, 到了许慎撰著《说文》的时候就变成了“行”,因而为“人之步趋也。从彳、行。”这样,行就有了行为、做事之意。于是,人们就可借用它来表示德行了。《周礼·地官·师氏》:“敏德以为行。”郑玄注:“德行,内外之称。在内为德,在外为行。”


行”原来就是由“道”变来,所以“行必履道”是十分自然的事。《说文》曰:“道,所行道也。从定、从首,一达谓之道。”即为其义。从此义出发,《说文》给行道之足穿上了“履”:“足所依也.从尸从彳从夊,舟象履形.一曰尸聲.凡履之屬皆从履。”,这就是说,穿上这双鞋子,就是要走已有的道。所以,领足行道者为履;而目不斜视而能履道者则为“德”。《说文》:“德,升也。从彳,㥁声。”段注升为登,仍不好理解。巴蜀书社出版的《甲骨金文字典》说德“从彳或从行从直,象目视悬钟以取直形;从彳与从行同意,当会循行察示之意。”简单地说:从德字形体看,本字由“彳、直、心”三字合成,可以解释为心走直道为德。因而,《书·蔡仲之命》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孔传:“惟有道者则佑之。”总之,德是以心履道者也。


以上解释表明,我们的祖先在造字的时候,遵循着这样的观念:表示人们德行的关键字,如正、是、道、德均应从足。此观念代代相因, 一直默化到像我祖母这样一字不识的农妇之心中,于是就给了它“本”的地位,相比之下,悬在空中招摇过市的手,只能为“末”了。所以,中国人重德轻艺的观念由此而生。


不过,依照我从小所养成的个性,上述解释并不合我的心意。问题不出在“德与足联”,而在于如何解释“道”更合乎真理。许慎说“所行道也”,其前提是道已经存在;人们会问:在原来没有道的地方,人们又走出一条路,可否称为道?鲁迅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所以,“道”必有另外的解释:在原来没有路的地方,人们走出的路为道。前者为已有之道, 后者为将有之道。而当它被引申为事理的时候,就有已有之理和将有之理之分。朱熹在注释《中庸》“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时说:“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因而“当行之理”者,应该分为已有之理和将有之理两类。许慎的解释具有极大的保守性:只认已有之路为道,对于开新路的人,必然给他穿双小鞋子,强其足必“履”已有之道,认为这样才算有德。两千多年,在道德评价问题上保守主义总是占上风,这同“所行道也”的传统解释大有关系。


然而,这并不妨碍这样一个铁打的事实:双足立地者方为人。这使中国人变得越来越实在,这是此说之优点;但中国人也因此而变得越来越笨拙。近代中国的落后有其必然之理。在迈开坚实脚步的同时,举起我们的双手吧,以手足并用,来创造美 好的现实世界和心灵世界。


20009